- 公路局宣布6大監理業務展延至年底
- 受災民眾須持村里長等機關證明申辦
- 車輛報廢、繳註銷者養管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
- 汽車修護者憑證明按修車日數減免費用
- 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繼承可免罰及免繳欠費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因應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及西南風增強影響,6月25日起台灣部分地區豪雨成災,交通部公路局今日宣布6大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鄉鎮市區公所等相關機關出具的證明,即可將補發駕照、行照、牌照登記書,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及裁罰,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繳納,以及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6項業務,展延至115年12月31日前申辦。
此外,因颱風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僅計徵至災損前一日;辦理汽車修護者,憑修理廠開具證明,按修車日數減免費用,民眾須於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若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積欠的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免繳,辦理繼承過戶者亦免徵規費。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