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即起至8/7受理申請
- 合併勞動部補助,最高可達3萬5800元
- 須先獲勞動部114-2學期就學補助審核通過
- 申請須檢附勞動部審核通知單、學費收據等文件[1]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勞工局宣布,針對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家中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院校,且已獲勞動部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者,可再向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最高補助新台幣9800元,合併勞動部補助2萬6000元,最高可達3萬5800元。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8月7日止。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每年3月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向勞動部申請子女就學費用補助,經勾稽比對後,通常在同年6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勞工局再加碼補助生活扶助金[1]。
申請人須填寫申請書、領據,並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戶口名簿、114-2學期學費收據、存摺影本。因勞動部補助與教育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僅能擇一,如有繳回教育部補助者,須附原繳學費收據及補繳收據影本[1]。相關簡章及申請書可至新北市府行政大樓、各區公所及公立就業服務站索取,或上「新北勞動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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