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TVBS新聞、三立新聞報導)
勞動部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措施,今年起放寬申請資格,凡離開職場180日以上之婦女皆可適用,不再限於「家庭因素」離職者。疊加獎勵最高可領9萬元。
補助項目包括:自主規劃職前訓練並找到工作可領3萬元;進入職場後,每工作滿30日可領1萬元獎勵金,最多領6個月、總額6萬元。此外,新增轉職緩衝期,受僱未滿90日者,自離職次日起60日內轉職再符合受僱滿30日,仍可申請獎勵金[1]。
勞動部也將「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修正為「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及至少一項其他職場支持措施,獎勵金額由每人每月3千元提高至5千元,最長12個月[1]。婦女自主訓練獎勵則要求參與課程時數至少8小時以上。
申請方式採逐案審查、隨到隨審,婦女可向地方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參加計畫,就業管道不限由公立機構推介或自行就業。
(新增東森新聞、TVBS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聚焦於勞動部另一項「勞工就業通計畫」,與「婦女再就業計畫」為不同政策,並非本次事件之更新。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