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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勞動部推動的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申請期限至2026年7月31日止,符合資格的減班休息勞工,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1500元薪資差額補貼,最長6個月,合計最高6萬9000元。
適用產業共9大類: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以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申請條件為勞雇雙方協議實施減班休息,且實際減班達30天以上,並完成地方勞政機關通報程序。補貼金額按減班前1至3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後協議薪資差額的70%核發,採無條件進位至百位數計算[6]。申請須於每滿30日的次日起90天內提出,可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請、紙本郵寄,或由雇主代為申請。
勞動部指出,此措施自114年8月1日起擴大至9大產業,截至115年1月15日,已補助471家事業單位、7690名勞工,累計核發近5000萬元薪資補貼[6]。
勞工另可搭配「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於減班期間參加訓練課程,依減班前後薪資差額申請訓練津貼,每月最高合併補助可達1萬6300元。即使公司不屬9大產業、無法申請薪資差額補貼,仍可參加再充電計畫領取訓練津貼[6];若由企業自行辦訓,政府最高補助350萬元辦訓費用[6]。
雲嘉南分署長劉邦棟表示,透過經濟支持與職能提升雙軌並行,有助穩定勞工生計並強化就業韌性。分署舉例,轄內台南某塑膠品製造公司因訂單縮減實施減班,就業中心主動介入協助申請,使勞工順利取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