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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致癌油案偵結 起訴15人4法人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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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油脂余凌冲台中地檢署苯駢芘食安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中聯致癌油案偵結,起訴15人及4間法人
  • 檢方聲請沒收不法所得8億8731萬元
  • 中聯總經理余凌冲等4名高層遭收押禁見
  • 員工今年4月群組對話已反映油品異常
  • 高層被控明知異常仍延遲送驗至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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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油品苯駢芘超標案,歷經47天偵查,今(18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起訴中聯油脂公司等4家公司法人及15人,共計19名被告,並聲請沒收犯罪不法所得合計約新台幣8億8731萬元。全案移審台中地院,院方尚未裁定是否續押。

檢方自7月3日分案調查,先後發動三波搜索。中聯總經理余凌冲、中聯廠長陳明榮、泰山公司前總經理沈怡君及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均遭檢方聲押獲准。其中余凌冲為首名遭收押被告,陳明榮則一度獲1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後發回更裁,認定其對油品品質與食安有監測管理義務,且案發前已與相關人員有隱匿共識,最終裁定收押禁見。沈怡君與蔡國樑則因所屬職員刪除訊息、相簿截圖滅證,且兩人就職務交接相互推諉、串證,雙雙遭收押禁見。

檢方還原扣案手機事證發現,中聯員工工作群組早在今年4月即有「貨不對勁」、「調起來黏黏的」、「豆子爛爛的」、「這樣能出貨嗎」等對話,顯示員工當時已察覺油品異常,比台糖、南僑驗出異常時間提早一個月。然而余凌冲與陳明榮被檢方認定,明知員工反映異常,仍未將問題油送驗,直至6月15日才緊急召開品保會議,檢方認為此舉恐為卸責。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中院裁定余凌冲等4名在押被告接續羈押禁見
  • 中聯2023年已知巴西豆風險,去年仍放寬熱損粒標準10倍
  • 台糖驗出14.7ppb拒收,中聯改作飼料用油未通報
  • 南僑先懷疑自己驗錯,SGS複驗8.0ppb才確認
  • 福懋總經理LINE回「不要多做動作」,泰山指示封口
  • 泰山吹哨者傳檢舉,劉偉龍堅持通報遭其他3公司反對
  • 中聯短報問題油近6成,福壽等3公司持續出貨牟利
  • 檢方引用《漢書》《禮記》《論語》痛批業者「比詐騙集團可惡」
  • 黃國昌批中檢未追官員瀆職,賴清德咎責說淪政治笑話
  • 中市府已裁罰2100萬,邀17縣市提10項食安改革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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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14家媒體報導)

本案最新進展包括:台中地院裁定4名在押被告接續羈押禁見、起訴書詳細內幕曝光、檢方引用古籍痛批業者、以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質疑檢方未追究官員責任。

移審羈押

中聯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泰山前後任總經理沈怡君與蔡國樑,18日下午移審台中地院,晚間經羈押庭審理後,均裁定接續羈押禁見。

起訴書關鍵內幕

檢方96頁起訴書揭露多項新事證。中聯早在2023年7月即製作內部簡報,示警巴西黃豆水分高、烘乾易衍生苯駢芘,且2019年以巴西豆製成的脫膠油PAHs已超過食藥署監測指標值,但董事長蔡清松等人去年仍將熱損粒允收標準由0.5%放寬至5%,放寬達10倍。

台糖5月11日派員採樣驗出脫膠油苯駢芘14.7ppb後拒收,中聯自行送驗反驗出14.8ppb,技術部門警告超標640%「必須立即停止後續加工」,蔡清松最終指示將約1300公噸問題脫膠油改作飼料用油,但未依法通報。南僑5月13日內部驗出4.6ppb,因10年來從未遇過,先懷疑「自己驗錯了」,6月4日SGS複驗確認8.0ppb後才通知福壽。

福懋總經理張志賓6月16日接獲回報後,LINE回覆「不要多做任何動作,希望可以簡單平息」,事後還製作隱匿6月中旬知情紀錄的「第二版本」工作報告。泰山前總經理沈怡君7月4日指示「未得指示不得通知客戶」,法務幹部建議刪除群組訊息、要求中聯對外「不能提及6/15就知情」。

6月29日高層視訊會議未達共識,30日上午泰山內部傳出有吹哨者將檢舉,董事長劉偉龍決定通報,遭其他3公司反對,蔡清松致電試圖說服遭拒,各廠才陸續通報。

中聯6月30日通報時,將315號桶槽實際產量128.9萬公斤短報為52.2萬公斤,短報近6成。福壽取得銷售價款531萬餘元、福懋196萬餘元、泰山28萬餘元。

檢方引用古籍籲重判

檢察官罕見在起訴書中引用《漢書》「民以食為天」、《禮記》「君子慎其獨也」痛批蔡清松等人為「始作俑者」,另引《論語》「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點名洪堯昆、劉偉龍、張志賓,批評「以無信之行,行有信之表,破壞社會信賴,比詐騙集團有過之而無不及」。

政治反應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批評,中檢起訴15人「全部都是業者」,對涉嫌官員瀆職隻字未提,是藉求處重刑替民進黨高官開脫責任,賴清德「該咎責就要咎責」淪為政治笑話。

官方回應

食藥署長姜至剛表示尊重偵查結果,強調已掌握苯駢芘成因,將確保國內油品符合規定。台中市政府表示已對未依規定通報業者裁罰共2100萬元,並邀17縣市提出10項食安改革建言,包括建立中央預警機制、零時差通報、科技溯源等。中聯及福壽公司均表示不便對起訴內容表示意見。

追蹤報導 #3
重點摘要
  • 立院排審《食安法》修正草案,聚焦5大方向
  • 政院版訂24小時通報義務,罰鍰上限提高至3000萬元
  • 石崇良稱「去留不在心中」,強調修補制度為首要
  • 消基會團訟累計近4000人申請加入
  • 蔣萬安、盧秀燕相繼要求中央官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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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9家媒體報導)

立院審查《食安法》修正草案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9日排審行政院版《食安法》修正草案,5大方向包括強化源頭管理、製程管理、異常通報、品質管理及數位治理。政院版訂定業者須在發現產品異常後24小時內通報,違法罰鍰上限由現行3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並納入網購食品管理、平台有移除義務。朝野立委另有58案提案,下午逐條審查。

石崇良:去留不在心中

衛福部長石崇良19日赴立院前受訪,感謝檢調迅速查明真相,強調「去留不在我心中」,責任是趕快修補制度、把油品安全還給國人。針對外界質疑中聯去年下半年放寬黃豆允收標準,石崇良表示,台中市政府當時曾查廠、後市場抽驗均符合規定,食藥署抽驗今年1至3月油品也合格。

消基會團訟近4000人

消基會統計,自7月21日啟動團訟程序以來,累計近4000人申請加入,將待食藥署整理出所有上下游商品明細後,確認求償對象,再進入實質收件程序。

政治人物回應

台北市長蔣萬安批評,毒油事件爆發至今,行政官員與業者一起開會決定20%下架門檻,國營事業台糖知情不報,「中央政府都不需負責任嗎?」台中市長盧秀燕則要求查明「20%下架門檻的決策過程中,誰是門神」,並呼籲國家訂定巴西豆能否作為食用油原料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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