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宗憲批法務部20頁報告結論僅「請再酌」3字
- 立委提案緊急禁令、提高罰金等皆遭法務部反對
- 吳宗憲質疑法務部無早期預警系統替代措施
- 法務部以「比例原則」反對加重罰金
- 吳宗憲要求法務部、內政部兩週內提書面報告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5)日審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批評,法務部送來一份20頁報告,面對新興毒品氾濫,對於多數立委的提案,結論僅有「請再酌」3個字,質疑法務部一邊擋住所有進步立法,一邊卻無替代措施。
吳宗憲指出,立委提案包括建立緊急禁令管制新興毒品、施用三級毒品入罪、提高罰金、加重供毒者責任、提高先驅原料罰鍰等,法務部皆以「請再酌」回應。他認為,政府應將新興毒品造成毒駕氾濫視為「公共風險」處理,在醫院急診、毒理檢驗、警方查獲、校園通報等數據異常上升時,就啟動預警、通報、宣導和源頭管制。
吳宗憲表示,政府列管A毒品後,毒販僅需數週即可推出未列管的B毒品,新興毒品推陳出新速度已快過法制作業。民進黨立委陳冠廷提案引進「暫時緊急禁令(先禁再審)」,但法務部以我國平均4到5個月就能完成毒品列管、「實益不大」為由反對。吳宗憲反問,日本導入「指定藥物」制度,認定有危害就「先禁再審」,聯合國與國際實務行之有年,法務部憑什麼認為我國制度已足夠?若反對緊急禁令,更成熟的「早期預警系統」在哪裡?
吳宗憲也批評,朝野立委提案中,陳冠廷處理「列管太慢」;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版本要求大幅加重罰金,但法務部仍以「比例原則」為由「請再酌」。他質疑,法務部保護毒販財產權的比例原則,是否比保障無辜行人生命安全更重要?
此外,吳宗憲表示,內政部警政署支持將「唾液篩檢」納入特定人員採驗,但基層派出所深夜與假日值班時段,往往僅剩少數警員,甚至2名警員出勤,要在暗夜路口面對神智不清的毒駕嫌犯,難以同時保護人民與自己。他已要求法務部與內政部,針對相關疑慮於兩週內提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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