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夫偷拍妻子LINE對話作為證據反遭判刑
- 法官認定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
- 人夫辯稱教小孩設定背景意外看到,未被採信
- 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彰化一名人夫因懷疑妻子出軌,藉口教小孩使用iPad,未經授權點開妻子LINE聊天紀錄並用手機翻拍,事後將照片作為民事求償證據。妻子收到訴狀後驚覺隱私遭竊,憤而提告。
法官審理後認定,人夫未經同意偷看並翻拍妻子非公開對話,已觸犯刑法「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談話」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雖然人夫辯稱是在教小孩設定LINE背景時畫面突然跳出對話,並非刻意破解密碼,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指出夫妻雖有忠貞義務,不代表可無限侵犯對方隱私。考量人夫始終否認犯意且未與妻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涉案手機宣告沒收。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