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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鍰全數專款專用 117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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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鍰交通部胡廸琦道安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交通罰鍰地方提撥道安比例由12%提高至100%
  • 每年可額外挹注約180億至200億元
  • 新增道路環境改善及事故分析兩項用途
  • 地方政府須每半年公開罰鍰收支接受監督
  • 新法最快117年上路,不影響明年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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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交通部今(2)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將地方政府獲配罰鍰收入中,強制提撥用於道安改善的比例,由現行「至少12%」大幅提高至「100%全數專款專用」,最快117年實施。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表示,此案獲社會各界與朝野高度共識,無須透過公投或修法,直接修正分配及運用辦法即可達成。新法並非為了增加開罰,而是將既有罰鍰收入更大比例投入道路安全改善。

根據統計,去年全國交通罰鍰收入約265億元(壹蘋新聞網推估約205億元),目前僅約20多億元用於道安改善。新制上路後,每年可額外挹注約180億至200億元用於交通安全相關用途。

本次修法三大主軸:一、罰鍰收入100%專款專用;二、新增「道路交通安全環境改善費用」及「交通事故處理與分析費用」兩項用途,地方政府可依轄區事故熱區,將經費投入標誌標線號誌優化、天橋地下道整建、護欄與反射鏡增設等實質工程;三、建立監督機制,地方政府須每半年公開罰鍰收入編列與執行進度,接受審計機關及全民監督,若未落實專款專用,主管機關將依法要求限期導正。

新法並未禁止將經費用於科技執法等設備。胡廸琦表示,修法後主要方向是道安改善,相信地方政府不會都將經費用於執法。由於明年預算已編列完畢,新制預計於117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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