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4年交通罰鍰收入約114.5億元,僅58.3億元用於交通改善
- 多位跨黨派議員要求罰鍰全額投入道路工程
- 交通局長葉昭甫稱實際投入比例53%,遠高於法定12%
- 中央擬將法定比例由12%提高至30%
- 台中76處科技執法,路口事故年減596件、降幅23.2%[1]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31)日進行專案報告,聚焦科技執法與交通罰鍰收入運用。根據市府統計,2022年至2025年,台中市交通違規罰鍰收入進入市庫金額約114.5億元,其中用於交通工程和安全改善的經費約58.3億元,占比50.93%[1]。各年度罰鍰收入分別為2022年26.87億元、2023年30.7億元、2024年27.97億元、2025年28.93億元;用於交通改善的經費則為16.34億元、13.96億元、12.63億元、15.37億元,占比分別為60%、45%、45%、53%[1]。
多位跨黨派議員在會中質疑,罰鍰收入未全數投入道路改善。民進黨議員李天生、林祈烽、陳政顯等人要求提高撥付比例,強調應「路口改善先行、執法裁罰在後」[2][1]。國民黨議員也表達類似訴求[2]。議員周永鴻則指出,科技執法是管理工具,事故率下降主因仍是道路設計與工程改善,而非罰單收入;交通裁決處去年罰款收入決算超收5.8億元,「市庫收得再滿,也不等於道路變安全」[1]。
交通局長葉昭甫回應,罰鍰收入全數進入市庫,再分配給交通、建設、都發、觀光等局處,用於道路基礎建設、標誌標線改善及教育宣導等業務。他強調,中央正修正罰鍰運用辦法,將交通改善比例由法定12%提高至30%,而台中市目前實際投入比例已達53%,遠高於法定標準[3][2][1]。葉昭甫也說,執法與工程應並進,市府設置科技執法後,會定期與警局檢視事故率是否下降,並列入每月道安會報[1]。
此外,市府報告指出,目前台中市有76處科技執法,有效減少交通事故。以台61線區間測速為例,去年交通事故較前年減少10件;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部分,去年交通事故較前年減少596件,降幅達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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