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去年交通罰鍰決算6.2億餘元,超收1.8億創新高
- 議員賴清美批「搶錢」,籲輕微違規以勸導為主
- 取締件數年增12%,民眾檢舉件數增23%
- 毒駕取締年增逾17倍,闖紅燈取締增64%[1]
- 縣警局稱情節輕微違規會盡量勸導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彰化縣去年交通罰鍰收入決算數達6億2300萬餘元,超收約1.8億元,創下歷史新高。縣議員賴清美批評縣警局「搶錢」,呼籲情節輕微違規應以勸導為主。
根據縣警局提供資料,2019年罰鍰決算數為3.9億多元,2023年突破6億,去年更達6.2億多元。預算編列從2023年之前的3.8億元,2024年起調高至4.4億元,仍年年超收。
縣警局說明,罰鍰超收主因為取締件數較前年增加12%,以及違規罰額提高。其中,民眾檢舉件數去年8萬7845件,較前年7萬1491件增加23%;毒駕取締去年441件,較前年24件暴增逾17倍;闖紅燈取締去年7萬2693件,較前年4萬4192件增加64%[1]。
賴清美指出,罰鍰年年超收,但交通事故及死傷案件居高不下,靠開罰單非萬靈丹。她建議警方對情節輕微違規以勸導為主,闖紅燈、毒駕、酒駕等重大違規則應加強取締;一年6億罰鍰收入應盡量用於改善交通[1]。
縣警局回應,對情節輕微違規只要符合法令規定,會盡量採取勸導方式,未來將加強交通安全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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