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府斥資4920萬元採購82輛警用汽機車,金額創歷年新高
- 採購項目含巡邏車40輛、偵防車8輛、中型巴士1台及機車33輛
- 起因審計室報告指警車逾齡率高,414輛中97輛達汰換標準
- 另撥1191萬元採購無人機、拉曼分析儀等科技裝備[2]
- 4處警用廳舍已完工,另有12處興建或規劃中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彰化縣警局獲縣府編列4920萬元預算,採購警用巡邏車40輛、偵防車8輛、中型巴士1台及巡邏機車33輛,共82輛,金額創歷年新高。今日上午於縣警局停車場舉行授車典禮,由縣長王惠美、警察局長陳世煌校閱。
王惠美表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縣府及議會全力支持汰換警車,以提升治安機動性。此次採購源於彰化縣審計室去年審核報告指出,縣警局部分車輛逾齡且耗損率偏高,截至去年8月,414輛警用汽車中達汰換標準者達97輛(23.43%),其中使用逾15年者7輛、行駛逾25萬公里者5輛,近3年維護費用合計199萬餘元,要求檢討。
除車輛汰換外,縣府另由電力開發協助金撥付1191萬元,供警局採購無人機、手持式拉曼光譜分析儀、抗彈頭盔、微型攝影機等裝備[2]。警用廳舍方面,田尾、萬年、福興、埔鹽4處派出所已完工,原斗派出所及刑警大隊綜合大樓興建中,另有10處派出所進入規劃設計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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