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屏東縣政府今年度編列2765萬元,添購32輛警用車輛,今(17)日舉行授車典禮。縣長周春米出席主持,將車輛鑰匙與裝備模型象徵性授予警察局長甘炎民。
新購車輛包括巡邏車11輛、偵防車12輛、勤務車2輛及巡邏機車7輛。聯合報報導指出,隨著新車投入,全縣巡邏汽車逾齡比率由39.89%降至32.16%;偵防汽車由39.84%降至27.41%;警用機車由5.57%降至4.9%[1]。中央社則報導,警車整體逾齡比控制在30%左右[2]。
周春米表示,財劃法修正後補助較往年減少30億元,但縣府對警政、消防預算仍全數支持不打折。警察勤務具高度機動性,持續汰換老舊車輛十分重要。甘炎民感謝縣府及議會支持,強調車況直接關係員警執勤安全與機動能力。
新式警用車輛將結合科技警政系統及M-Police等設備,透過巡邏勤務蒐集資訊並串聯雲端資料,協助辨識可疑車輛,提升即時查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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