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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長允諾罰鍰全數用於道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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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鍰苗栗縣道安改善鍾東錦陳光軒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交通部預告修法,地方罰鍰將100%用於道安改善,最快2028年實施
  • 苗縣議員陳光軒質詢要求明年提前落實
  • 鍾東錦允諾投入遠超過罰款的經費改善道安
  • 已請各鄉鎮盤點易肇事路段,由專家研擬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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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交通部近期預告修正「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將地方政府獲分配的罰鍰收入用於交通安全改善及執法的法定提撥比例,從現行至少12%提高至100%,預計最快民國117年(2028年)實施。

民進黨苗栗縣議員陳光軒今天在縣議會總質詢時,要求縣長鍾東錦承諾明年就提前落實,將縣府獲分配的交通違規罰鍰收入100%投入交通安全改善及執法。陳光軒指出,苗栗有許多需要交通改善之處,包括危險路口、行人穿越設施、學校周邊通學步道及標誌標線號誌等,民眾期待縣府提出改善時程並有穩定經費支持。

鍾東錦答詢時表示樂觀其成,並承諾縣府會運用遠超過罰款的經費,落實易肇事路段改善,尤其是A1車禍(24小時內死亡)預防、執法裝備提升及教育宣導等。他強調,光靠罰鍰收入,哪怕是100%也遠遠不夠。鍾東錦透露,已透過縣務會議請各鄉鎮市長盤點提報易發生交通事故地點,由交通工務處聘請專家研擬改善方案,相關經費配置一定超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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