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共享汽機車累計交通違規破5,000件
- 違規停車與超速佔比達66%
- 共享車輛長期佔滿商圈公有停車格
- 全市僅1人負責稽查,裁罰僅11件
- 議員批市府「放生」管理
- 交通局稱將依自治條例裁罰違規業者
(綜合中時電子報、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共享運具上路兩年半,交通違規已累計突破5,000件。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王立任、黃守達今(21)日在議會質詢時揭露,全市1,730輛共享汽機車中,違規停車與超速佔比達66%,且大量共享車輛長期佔滿一中、逢甲、台中車站等商圈公有停車格,嚴重壓縮市民停車空間。
張玉嬿指出,一輛共享機車一天僅需繳約1元權利金,即可完全使用公有停車空間,業者並未自設停車場或指定特定服務區。她更點出,全市管理與稽查共享運具的人力竟然只有1人,面對業者超量投放、霸佔車格等行為,至今僅裁罰11件,痛批市府「不是在管理,根本是放生」。
台中市交通局回應,業者營運前須向交通局提出申請,並規劃專屬服務區與儲車空間,非可任意投放車輛。若業者未依規定調度或車輛過度集中停放,將依「台中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裁罰。交通局強調,已透過線上管理平台加強查核運具分布與停放狀況,並呼籲民眾使用共享運具應遵守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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