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充電車格僅2.32%,距自治條例10%目標尚遠
- 盧秀燕任內新增逾8萬個停車格,總數逾20.3萬格
- 交通局採分年建置,稱須顧及一般車輛停車需求
- 台中市目前約有1.8萬輛電動汽車
- 盧秀燕指解決停車問題根本在發展大眾運輸[1]
(綜合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台中市長盧秀燕任期倒數7個月,其任內通過的「永續淨零自治條例」明訂公有停車場充電車格比例應達10%,但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4萬263個公有停車格中僅建置934個充電車格,佔比2.32%,距目標尚遠。交通局長葉昭甫坦言,須顧及一般車輛停車需求,採分年漸進建置,目前比例已高於交通部規定的2%標準。
交通局今日盤點盧秀燕2018年上任至今的停車建設成果,全市已推動55處停車場,加上路邊停車格,8年來新增逾8萬個汽車停車位,累計投入超過130億元,全市停車格總數已逾20萬3千餘格,較上任前增加約50%[1]。同時釋出公務機關停車位供民眾夜間停車,新增逾1800個停車位。
針對電動車充電需求,葉昭甫指出,台中市目前約有1.8萬輛電動汽車,除公有934個充電車格外,民間另有261個充電槍可供使用。未來將持續推進充電車格配置,目標設定在2030年達到10%比例。盧秀燕則在市政會議中點名,解決停車問題的根本之道仍在發展大眾運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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