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府推動公部門停車場共享,已活化近2000格車位
- 南區聯合辦公大樓停車場夜間月票900元,每小時不到2元
- 39格車位開放夜間月票,使用率達97%
- 全市共享車位已達1824格,節省約20億元興建經費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政府推動公部門停車場共享政策,交通局統計已成功活化近2000格停車位,相當於增加4座停車場供給量,節省約20億元停車場興建經費。以南區聯合辦公大樓地下停車場為例,65格車位中39格開放夜間月票使用,月費900元起,換算每月約可使用500小時,平均每小時停車費不到2元(約1.8元),目前已售出38張月票,使用率達97%[3][1]。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該政策自113年6月起試辦,首波開放22處共享場域、提供1310席車位,114年至115年間再新增5處、514席車位,全市共享車位已達1824格。夜間月票使用時間為平日晚間6時至翌日上午8時,例假日則可全天停放[2]。
南區區長李美麗說明,停車場內另設有親子、身障及電動車充電車位共6格,其餘26格車位於上班時段供洽公及臨時停車使用,兼顧市民停車與洽公需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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