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學義因不滿漲房租,持刀砍殺女房東33刀致死
- 一審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二審高院今開庭,張自認被害人,痛批「司法不公平」
- 張稱「活到70歲才殺人」,多次表示後悔投案
- 張為報復房東,24小時開冷氣導致電費暴漲至1萬多元
(綜合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2024年10月間,新北中和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命案。67歲男子張學義因不滿洪姓女房東(前永和市長洪一平胞妹)漲房租及平分電費,持農用掃刀朝洪女猛砍33刀致死,犯後自行前往警局自首。新北地院國民法官一審認定張學義雖符合自首,但犯後態度不佳、未真心悔悟,不予減刑,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非法持有刀械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14)日二審開庭訊問。
張學義今被提解出庭時,面對媒體情緒激動,自認是被害人,大罵「活到70歲才殺人」,痛批洪姓女房東「她不弄我,我也不會殺她」,並多次表示後悔投案,連喊兩次「司法本來就很不公平」[2][1]。
據報導,張學義2024年7月以每月6000元向洪女承租雅房與兒子同住,雙方因生活習慣差異關係不佳。張為報復洪女,打開雅房窗戶並24小時開冷氣,導致電費從原本1000餘元暴漲至1萬多元。洪女要求張分攤電費遭拒,轉而要求終止租約,張則要求退還押金及違約金,雙方關係更加惡化[1]。
2024年10月29日上午,張學義因漲房租問題再度與洪女爭吵,隨即從衣櫃取出預藏刀械,朝洪女頭部、頸部、背部等處猛砍33刀,造成出血性休克、呼吸衰竭當場死亡。一審國民法官經鑑定認為張的控制力並未顯著降低,雖有自首但犯後態度不佳,不予減刑[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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