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7歲租客持菜刀向71歲房東索討3千元
- 房東奪刀過程中左手腕遭割傷,包紮後無大礙
- 房東否認欠錢,不願提告傷害
- 警方依社維法將租客函送裁罰
(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一處平房,5日上午9時許發生租客持刀索討債務糾紛。87歲婁姓租客見71歲陳姓房東經過門口,持菜刀攔下對方,聲稱房東欠他3千元。房東否認欠錢,雙方發生拉扯,房東在奪刀過程中左手腕遭割傷,經消防隊到場包紮後無大礙,無須送醫。
警方獲報到場,房東表示未向租客借錢,甚至曾借錢給對方,不願提出傷害告訴。但警方認為租客持刀滋事已影響公共秩序,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將婁男函送台北地院簡易庭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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