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嫌劉世惠一審無期徒刑,二審改判14年
- 劉季昀、石庭彰分別改判12年、10年6月
- 三人均與被害家屬達成調解並給付賠償金
- 劉世惠賠償420萬元,稱自己非兇殘之人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七期豪宅2024年發生虐殺命案,主嫌劉世惠因金錢糾紛,夥同劉季昀、石庭彰及一名少年,以鋁棒、榔頭、老虎鉗等10種兇器凌虐許姓助理致死,還強灌毒咖啡包、潑灑辣椒醬與烈酒,並全程錄影取樂。一審國民法庭依私行拘禁致死罪判劉世惠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同夥劉季昀13年6月、石庭彰12年。
三人均不服上訴。劉世惠主張自己非預謀犯案,因情緒失控才鑄成大錯,且已與被害家屬以420萬元達成調解並給付完畢,請求從輕量刑。劉季昀稱曾勸阻劉世惠,參與程度有限,已賠償6萬元。石庭彰則主張坦承犯行、積極配合調查,也賠償6萬元。
台中高分院審酌三人均已與被害家屬成立調解並給付賠償金,犯後態度有所改善,認定上訴有理由,撤銷原判,改判劉世惠14年、褫奪公權8年,劉季昀12年,石庭彰10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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