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對從事廢棄物清運業的張姓夫妻,因積欠同業石姓婦人貨款,去年3月設局誘騙石婦至倉庫,持鋁棒重擊其頭部致死,棄屍途中發現石婦仍有氣息,再持刀補刺,隨後將遺體棄置屏東山區。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強盜殺人罪判處張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妻因協助棄屍、洗錢,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可上訴。
案發於2025年3月13日下午,60歲石婦前往張男公司催討欠款後失聯。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石婦進入後未再現身,並在張男租用的貨車拉簾上採集到血跡,突破夫妻倆心防。
法院審理認定,張男確認石婦身上帶有大額現鈔後,持鋁棒重擊其頭部3次,強行搜刮包包內29.8萬元現金[1]。張男誤以為石婦已死亡,將其塞入廢棄冰櫃,租車載往屏東棄屍;途中發現石婦仍有氣息,竟抽出16公分長的水果刀,朝其後背部連刺3刀致死[1],隨後將遺體傾倒於屏東縣獅子鄉山區並以樹枝掩埋。張妻則依張男指示,拿取贓款沿路臨櫃、網銀匯款協助還債[1]。
法官認為,張男雖坦承犯行但未與家屬和解,犯罪情節嚴重,但非連續或無差別殺人,不屬「憲判8號」所指最嚴重犯罪,因此判處無期徒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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