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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遭拒打死姑姑 南投男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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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方法院埔里殺人罪無期徒刑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黃男向姑姑借錢遭拒,持鈍器重擊頭部致死
  • 南投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 黃男否認犯行,辯稱可能是他人潛伏行凶
  • 法院認定犯罪事證明確,但非情節最嚴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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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南投地方法院今(24)日宣判,黃姓男子因向王姓姑姑借錢不成,持鈍器重擊其頭部致死,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為被害人姪子,因經濟困窘,於114年10月3日下午前往被害人位於埔里鎮住處借款遭拒,心生不滿,趁被害人在客廳整理竹筍時,持不明鈍器從右後方重擊其右側頭部1下致死。

黃男否認殺人,辯稱只是去找姑姑聊天,離開時對方仍存活,可能是他人潛伏屋內行凶。合議庭綜合解剖鑑定、現場照片、監視器畫面及證人證述,認定犯罪事證明確。

法院認為,被告僅因借款遭拒即臨時起意行凶,被害人無刻意刺激舉動,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家屬和解或賠償。但考量其手段尚非極其凶殘,難認屬情節最嚴重罪行,且無期徒刑須執行逾25年才能假釋,屆時被告已近90歲,已足達防衛社會目的,因此量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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