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男疑討錢遭拒,持鈍器打死王姓姑姑
- 黃男否認犯行,辯稱離開時被害人仍活著
- 南投地院裁定黃男自7月4日起再延押2個月
- 法院認定案情繁雜,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南投縣埔里鎮去年10月發生一起家庭暴力殺人案。60多歲黃姓男子騎機車至王姓姑姑住處索討金錢,因遭拒絕,趁王女坐在單人沙發椅彎身整理筍子時,持鈍器自後方重擊其頭部數次,導致頭部外傷、顱腦損傷骨折出血死亡。鄰居於案發當晚發現王女遇害後報警,黃男落網遭收押。
南投地檢署依家庭暴力殺人罪起訴黃男,案件移審南投地方法院。今年2月4日法官訊問時,黃男否認犯行,辯稱離開時被害人仍活著。法官認為其涉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裁定續押3個月。4月28日再裁定自5月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押期至7月3日屆滿。法院審酌所涉罪名刑度極重,逃亡可能性高,於昨日裁定黃男自7月4日起再延長羈押2個月。
準備程序時,檢察官指出此案涉及家族金錢糾紛,事證多為間接證據堆疊,對國民法官心證構築恐造成負擔,不宜行國民參審程序;被告及辯護人也以無直接證據為由,請求法院審酌。法院依「案件情節繁雜,非經長久時日顯難完成審判」之轉軌事由,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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