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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碎屍魔張介宗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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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張介宗死刑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碎屍魔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高雄碎屍魔張介宗今下午4時一審宣判
  • 檢方具體求處3個死刑
  • 張介宗堅不認罪,稱「沒殺人、沒分屍」
  • 三名被害人遺體至今均未尋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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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三立新聞、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震驚社會的高雄連環殺人分屍案,74歲被告張介宗將於今(5)日下午4時由高雄地方法院國民法庭進行一審宣判。張介宗被控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間,短短三個月內連續殺害三名年長婦人並肢解棄屍,檢方具體求處3個死刑。

三名被害人分別為:張介宗的大嫂黃姓婦人(房產糾紛)、張姓婦人(財務及名錶糾紛)以及林姓婦人(劫財)。張介宗將人殺害後迅速分屍,將屍塊棄置於前鎮河五號船渠,企圖營造被害人「人間蒸發」。至今三名被害人的完整遺體均未尋獲。

張介宗被捕後堅不認罪,宣稱「沒殺人、沒分屍」,並在庭審中見到被害人頭顱照片仍相當淡定。國民法庭自5月25日起展開為期10天的密集審理,檢方認定其作案手法極其殘酷、毫無悔意,已達「最嚴重之罪行」,符合憲法法庭死刑條件,向法院求處3個死刑。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一審判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犯毀屍、竊盜等罪[7]
  • 關鍵定罪證據:住處血跡DNA、凶器DNA、腳踏車握把DNA[11]
  • 3名被害人家屬當庭衝上前圍毆張介宗,法警制止[4]
  • 律師:張介宗辯稱DNA及證物「偽造變造」,2遺體仍未尋獲[7]
  • 前高市警局長林炎田:此案為檢警辦案典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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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由時報、三立新聞、聯合報等8家媒體報導)

高雄碎屍魔張介宗一審宣判結果出爐,國民法庭於今(5)日下午4時判處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損壞及遺棄屍體罪、竊盜罪等判處有期徒刑,應執行死刑[7]。

關鍵定罪證據

合議庭指出,全案雖無直接行凶畫面,但環境與科學證據充分。三大關鍵證據包括:張介宗住處採集到大量血跡及DNA,均與3名被害人相符;屋內扣得鋸齒尖刀等工具驗出被害人DNA;以及張介宗騎乘的自行車右側握把及煞車拉桿驗出趙林姓婦人與張介宗的DNA,證明其載運屍塊棄屍[11]。檢警共調閱2855支監視器,過濾近萬筆畫面,發現張介宗7次外出提袋、返家時袋子變空[6]。

法庭衝突

法官宣判後,3名被害人家屬(趙林姓、張姓婦人親屬)突然衝上前徒手推倒張介宗,將其壓在地上圍毆猛踹,現場桌椅移位一片狼藉,法警隨即制止並將張介宗帶離[4]。張介宗全程戴紅色口罩、無明顯反應,遭圍毆後臉部挫傷瘀青,但無大礙[6]。

家屬與律師回應

被害家屬委任律師陳宏哲表示,死刑是法律規範內最低度的慰藉,家屬強烈期盼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儘速維持原判並執行。他透露,張介宗直至審理最後仍全盤否認,甚至辯稱DNA鑑定與證物是「偽造變造」;至今仍有2名被害人遺體未能全數尋獲,是家屬心中永遠的傷痛[7]。

警方回應

時任高雄市警察局長、現任台北市警察局長林炎田獲悉判決後表示,此案是「高雄檢警團隊辦案的典範」,警方果斷拘捕並在住處採證獲3名死者DNA,避免證據因時間流失,是偵破關鍵[9]。

追蹤報導 #3
重點摘要
  • 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一致決」判死[4]
  • 警員手機錄下「死亡名單」及廚房刀架照成破案關鍵[2]
  • 張介宗手機刪除照片還原,發現大嫂昏迷套袋畫面[2]
  • 凶宅門口綁「紅菱帶」鎮煞,鄰居稱車禍頻傳[6][5]
  • 鄰居喊「大快人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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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TVBS新聞、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判決細節:一致決判死

三立新聞報導,6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經評議後,均達成「一致決」認定張介宗犯殺人罪,處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4]。

破案關鍵細節曝光

自由時報報導專案指揮官、高市刑大大隊長鄢志豪說法,警方最初以車追人至張介宗住處時,楠梓分局警員用手機錄下屋內畫面,意外拍到桌上寫有4名婦人名字的紙張(即「死亡名單」),其中3人遇害,第4名婦人獲警尋獲後表示曾拒絕張介宗邀約[2]。該警員也拍下廚房刀架照片,警方二度搜索時比對發現少了一把大菜刀,疑為分屍工具遭棄置[2]。另透過還原張介宗手機刪除照片,發現其大嫂黃婦呈現昏迷、頭套塑膠袋的畫面,拍攝時間為2024年11月29日晚間,認定張即為凶手[2]。

凶宅鎮煞

案發後張介宗住處所在巷弄不安寧,鄰居反映車禍頻傳、路人繞道。5月30日里長委託獅甲南天宮遶境時,王爺神轎特別停駕凶宅門口,乩童依神意在門上捆綁「紅菱帶」鎮煞,並焚燒金紙淨化[6][5]。

鄰里反應

三立新聞報導,鄰居聽聞判死後直呼「大快人心,一命還一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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