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介宗殺害3名婦人並分屍棄屍,一審判3個死刑
- 國民法官法庭全數同意判死,為國民法官制上路後第二例[2]
- 張介宗犯後堅不認罪,檢警以DNA、監視器等鐵證定罪
- 3名被害人家屬各獲18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合計540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連環殺人分屍案,74歲被告張介宗於今年6月5日經高雄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判處3個死刑。國民法官法庭由3名職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全數同意,始做出死刑判決,此為國民法官參審制度上路後,繼新北三重滅門案後再度出現國民法官法庭判處死刑的重大案件[2]。
張介宗被控於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間,接連殺害75歲黃姓大嫂、75歲張姓婦人及71歲趙林姓婦人,並將遺體肢解後棄置於前鎮河等地。檢警在張介宗住處客廳、浴廁、冰箱內部及周邊、床板等處採得大量血跡與DNA,並查扣兇器驗出3名被害人DNA,結合監視器畫面、手機數位鑑識等證據,認定犯罪事實明確。張介宗犯後堅不認罪,態度冷血,檢方具體求處3個死刑。
回顧案情,張介宗早年服役期間曾犯下重大強盜性侵案件,被判無期徒刑,民國86年因特赦假釋出獄[2]。此次連環殺人案曝光,源於趙林姓婦人今年2月失蹤後家屬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其最後身影進入張介宗住處,並發現張介宗多次騎腳踏車載運大型塑膠袋前往前鎮區金鞏橋下、第五船渠一帶棄屍,全案逐步曝光[2]。
在刑事審理之外,3名被害人家屬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下,向高雄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雄檢審議後,核定每名家屬各獲180萬元遺屬補償金,合計540萬元,款項已陸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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