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連環分屍案今(26)日上午在高雄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開庭,預計進行為期10天的密集審理,並訂於6月5日下午4時宣判。被告張介宗出庭時仍否認所有犯行。
檢方首日進行第一名被害人、張介宗嫂嫂張黃姓婦人的檢證程序,透過簡報逐一揭露犯行。檢方出示證據包括:張嫌與嫂嫂的通聯紀錄、兩人一同進入前鎮區住處的監視器畫面、張黃姓婦人窒息死亡的鑑定報告、住處榔頭上有被害人DNA等。檢方更指出,員警首次上門詢問失蹤人口時,密錄器拍到廚房內有一把藍色菜刀、臥房桌上擺著寫滿人名的紙條,但後續搜索時這兩樣物品已不翼而飛,疑似遭滅證[2]。
檢方當庭提示張嫌嫂嫂的頭顱照,部分已化為白骨,但仍可辨識毛髮、舌頭等,經DNA鑑定確認身分。面對頭顱照時,張嫌僅有幾度深呼吸,其餘時間無明顯情緒反應[2]。
檢方指出,在張嫌住處多間房內、廚房、浴室、冰箱共採集到7處血跡反應,部分可辨識出身分,確認3名受害者。自由時報報導則提及,這7處血跡中,有部分證實為人血但與3名死者DNA不符;高雄地檢署解釋,這是因採集到的血跡數量太少,無法在科學驗證下辨識身分,並非有第4名被害人[1]。
張介宗全盤否認,辯稱與嫂嫂無房屋產權糾紛,嫂嫂是因請他油漆房屋才交付提款卡與密碼[1]。辯護律師則主張檢方無殺人直接證據,並稱張嫌頻繁載運不明物品是因平時有騎腳踏車運動習慣,「有時會順便把家裡不要的衣物拿去回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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