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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男18刀殺前妻 二審維持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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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國民法官家暴彰化殺人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李男酒後索討65萬賭債未果,持菜刀狂砍前妻18刀致死
  • 9歲兒子全程目睹,曾淚訴「希望爸爸被判死刑」
  • 一審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家屬不服上訴
  • 台中高分院今日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
  • 李男行兇後一度逃逸,竊車並企圖購買新刀具[2]
  •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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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彰化縣二林鎮2024年11月16日發生一起家暴殺人案。61歲李姓男子酒後向蔡姓前妻索討65萬元賭債未果,情緒失控,先持水果刀架住前妻頸部,遭女兒推開後,再從廚房取出菜刀,朝前妻頸部、前胸、上肢猛砍18刀,刀刀深可見骨。蔡女當場失血過多死亡,其9歲兒子全程目睹。

案發當日,蔡女帶著28歲女兒與9歲兒子返家探視中風母親,李男不滿蔡女由男友搭載返家,醋勁大發,加上要錢未果而爆發衝突。蔡女曾對兒女呼喊「你們快走,媽媽會沒事」,隨後遭壓制在地砍殺。李男行兇後騎腳踏車逃逸,途中竊取路邊未熄火小貨車,一度逃至五金行欲購買新刀具,隨即遭警方逮捕。

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年3月審理時,家屬盼判死刑,9歲兒子也淚訴「希望爸爸被判死刑」。國民法官認為李男犯後未賠償家屬,且行兇過程中短時間內更換刀具持續攻擊,殺意堅決,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違反保護令部分判6月。李男身上十餘萬存款未打算留給兒子使用[2]。

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合議庭今日審結,認為一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量刑亦屬妥適,駁回上訴,仍維持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李男上訴理由為「判太重」,庭上推責給前妻遭審判長斥責[2]
  • 死者女兒接受無期徒刑,盼「不要讓他出來就好」[3][2]
  • 家屬憂李男假釋後報復,對判決結果選擇接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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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重點在於家屬對判決結果的反應與二審庭審細節。

家屬律師李志揚指出,李男上訴理由為「判太重」,並在庭上將責任推給前妻,稱是對方出軌在先,遭審判長當場斥責[2]。李男在二審關心的仍是被追討的60多萬元賭債,顯見對生命漠視[2]。

死者女兒表示,雖一度希望判死,但考量無期徒刑至少須服刑25年才能報請假釋,短期內能確保與社會隔離,因此選擇接受判決結果,並說「不要讓他出來就好了」[3][2]。家屬律師也指出,家屬擔心若刑期再減輕,未來假釋後可能遭報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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