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男不滿父親管教,13分鐘內買刀弒父後自首
- 台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判處有期徒刑18年
- 趙男犯後避重就輕,曾表達想爭取父親遺產
- 趙父生前預留遺言,希望司法將兒子關到死
- 趙男患重度憂鬱症,鑑定認矯治後有復歸可能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台南市50歲趙姓男子因不滿76歲父親長期高壓管教,去年5月23日中午被父親叫醒吃午餐後心生不滿,外出購買水果刀,返家後叫醒午睡中的父親,要求不要再管教,遭父親喝斥後持刀猛刺父親胸腹部致死,從買刀到行凶後報警僅13分鐘。台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31)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趙男與父親同住台南市東區,案發當日中午12時40分許,趙父叫兒子起床吃午餐,趙男不滿,午餐後外出購買水果刀及2條束帶,返回家中先將刀與束帶放在父親3樓房間外,再進入房間叫醒父親,要求日後不要再管教,遭父親喝斥後,趙男走出房間取刀返回房內行凶。趙男先刺向父親腹部致腸組織外露,不顧父親跌落地面及母親在門外呼喊,再刺向胸口多刀,刀刃最後留在父親胸口,確認父親無呼吸後又用束帶緊勒其頸部。
趙男犯後主動報警自首,偵查中多次表示願接受死刑制裁。但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趙男長期傾向將問題歸咎他人,自省能力欠佳,案發後堅稱是遭父親精神霸凌才犯案,直至審理終結前才改口承認父親並非一無是處,但對不利部分多以忘記為由避重就輕,甚至曾表達想爭取父親遺產的意念,犯後態度僅屬一般。
趙男無刑事前科,但案發前已有2次對父親施暴遭通報紀錄,其中一次曾持椅子攻擊父親頭部,造成父親雙手骨折。趙父生前更預先書立遺言存放銀行保險箱,表明若遭趙男傷害,決定脫離父子關係,希望司法將趙男關到死,以免造成社會亂源。
趙男患有重度憂鬱症,自88年至114年5月間共回診156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司法精神鑑定認其有「適應障礙伴有憂鬱情緒」,智識程度屬「邊緣智商伴憂鬱症相關認知缺損」,在高度壓力情境下對後果評估、理性決策與衝動控制能力均受影響。鑑定意見認為其未來社會賦歸可能性屬「中等風險、需高度結構化介入」類型。
國民法官法庭考量趙男母親請求從輕量刑、弟弟請求依法處理,以及趙男年近50歲,經長期監獄矯治後仍有高度可能不再危害社會,因此判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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