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退新制上路1個多月,22人申請月退改一次領
- 總金額達3688萬元
- 法院主動撤銷扣押退休金517件,保障遺屬權益
- 雇主收取自願提繳義務8月1日上路,違者加徵滯納金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勞動部今日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說明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3月25日修正後的新制成效。其中,首創的30天猶豫期制度,讓已選擇月退的勞工在首次入帳後可反悔改為一次領,上路1個多月已有22人申請,總金額達新台幣3688萬元。
黃維琛表示,擴大勞工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後,已有法院主動辦理撤銷執行命令及退回已扣押勞工退休金共517件,避免遺屬在家人過世後因債務糾紛遭強制扣押退休金。
此外,新制確立雇主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義務,此規定將於8月1日上路。黃維琛提醒,若受僱勞工申請自願提繳,雇主不得拒絕;雇主拒絕辦理時,勞工可直接向勞保局申報,雇主若屆期未繳納將被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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