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18萬名退休公教年改重審,銓敘部已寄發審定函
- 部分退休人員反映審定金額未加計CPI調整
- 銓敘部澄清「審定金額」為計算基準,非實際領取數
- 實發金額另按2%及4%兩次調整方案計算
- 資訊系統自動計算實發金額,退休人員無需自行換算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停砍公教年金」法案後,約18萬名退休公教的所得替代率須重新計算,銓敘部已陸續寄發退撫金重新審定函。部分退休公務人員反映,重審處分附表所列金額未加計過去兩次因物價指數調整的金額,質疑退休金「變少了」。銓敘部16日晚間發布說明澄清,強調「審定金額」與「實發金額」不同,實際領取金額會依規定調整後發放。
銓敘部表示,重審處分附表計列的「審定金額」是依法定公式計算,作為每次退休金調整方案的計算基準,因此固定不變,不會包含歷次調整方案增加的數額。此次配合退撫法修正,退休所得替代率恢復以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為準;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者,其審定金額均回復至原審定處分附表中2023年期間的金額。
銓敘部說明,退休人員實際每月領取的「實發金額」,須依審定金額另按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已公布的調整方案計算:自2022年7月1日起調增2%,自2024年1月1日起再調增4%。技術上,調整後的實發金額由資訊系統自動計算後,交由發放機關按月正確發放,退休人員無需自行換算。
具體調整方式依退休時間分三類: - 2022年6月30日以前退休者:經歷兩次調整,實發金額先調高2%再調高4%。例如審定金額5萬元,實發金額為5萬3040元。 -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退休者:僅適用2024年起4%的調整方案。例如審定金額5萬2000元,實發金額為5萬4080元。 - 2024年1月1日以後退休者:尚未經歷調整,實發金額即依審定金額發給。
銓敘部強調,此規定已在重審處分附表備註及6月8日通函中載明,不會影響退休人員依法應領取的退休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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