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砍年金修法後,實領金額為112年標準乘以1.02再乘以1.04
- 李來希已收到銓敘部重新審定函,差額須於115年8月1日前補發
- 李來希批行政院以釋憲為由阻撓執行,稱法案已生效無迴旋空間[2]
(綜合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停砍公教年金」修法,全台約18萬名已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須重新審定。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近日說明未來「實領金額」計算方式,即為「原審定逐年遞減金額表的112年標準,先乘以1.02,再乘以1.04」。
李來希透露,已收到銓敘部「退撫金重新審定函」,內容指出114年12月28日至115年7月31日應補發的差額,須於115年8月1日前完成補發。他提醒所有退休公教人員應審慎計算確實所得。
針對行政院以聲請釋憲為由,質疑考試院執行權,李來希批評,公教人員退撫法案既已依法公布生效,考試院也已依職權發布執行命令,本案停止逐年遞減僅是停止扣款,並未增加收入,政府無需增加支出,完全不需編列預算。他強調,行政院不應再反對該法案執行,直言「行政院何必如此負隅頑抗,真是讓人恥笑,也讓服務公職的人員心寒」[2]。
目前個別案件的重新審定函已陸續送達當事人,形成法效。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