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三立新聞、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今(29)日發放4筆津貼,包括勞保年金給付、災保年金給付、災保失能照護補助、勞退月退休金(首發+續發案)。勞保局統計至今年3月16日,勞保年金已有210.2萬人請領,核付總金額約401.6億元,平均每人每月可領1萬9105元。
今日新聞報導指出,若勞工在職時維持超長年資、堅持「自提6%」並於退休後啟動「展延請領」,勞保年金最高可達5.2萬元、勞退月領可逾3萬元,兩筆合計月領可突破8.2萬元[1]。災保年金部分,若經判定為完全失能,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發給,最高可達5萬960元;災保失能照護補助則為固定定額,每月發給1萬3083元,最長核發5年[1]。
明(30)日還有6筆津貼入帳,包括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併計勞保年資、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國民年金保險遺屬年金、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新增今日新聞、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勞動部今(30)日發布「勞工保險老年年金及失能年金給付續領人拋棄按月領取年金給付注意事項」,為避免弱勢民眾因勞保年金隨CPI調高而喪失低收入戶等社會救助資格,首度開放續領人可暫時拋棄全額勞保年金[9][8]。
民眾可申請拋棄「老年年金」或「失能年金」,須為當月起各期全額(含眷屬補助),不得部分拋棄或追溯;災保年金因涉及雇主職災補償責任,不得拋棄[9][8]。拋棄期間至少滿1年,期滿後可書面申請恢復,恢復後若欲再次拋棄須間隔1年以上。拋棄期間年金仍會隨CPI累計成長率調升,恢復時以調升後金額發給[9][8]。續領人死亡後,法定繼承人不得請領已拋棄之年金,但遺屬仍可請領遺屬年金或差額金,差額金計算時已拋棄金額將併入已領總額扣減[9][8]。
勞動部普通事故給付組長劉秀玲表示,每年約有10件民眾因勞保年金調高而失去社福資格的陳情案,勞動部曾多次與衛福部開會,但衛福部堅持將勞保年金列入家庭總收入計算[9]。國民年金因設有「減領給付」機制,民眾可藉此調整,不受此措施影響[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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