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三立新聞、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6月發放多筆款項,今(15)日為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預定入帳日,符合資格者一次發給5個月給付,金額為9萬8805元。
此項給付設有三大資格限制。首先,被保險人須在「國保加保期間」(即65歲前)死亡,若已年滿65歲轉領老年年金後過世,則不符請領資格。其次,給付對象為「實際支出殯葬費的人」,並非直接發給特定家屬。此外,申請設有5年請求權時效,須自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逾期將不予給付[1]。
今日新聞報導指出,近期網路曾熱議「繳一輩子國保,65歲剛過世卻領不到一毛錢」的爭議,衛福部澄清國保為社會保險而非個人儲蓄,年滿65歲依法退出國保、轉領老年年金,此時死亡不屬保險事故,故無法請領喪葬給付。勞保局也提醒,老年給付須「生前申請才有效」,若在65歲過世前曾提出年金申請,即便審核中過世,家屬仍可代領至少1個月的老年年金[1]。
6月底前還有16筆各類津貼將接力發放,包括18日的國保生育給付、老農津貼、農民月退休儲金;25日的國保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國保生育給付;29日的勞保年金、災保年金、災保失能照護補助、勞退月退休金;以及30日的產檢假與陪產假薪資補助、國保身心障礙年金併計勞保年資、國保老年年金、國保喪葬給付、國保遺屬年金、國保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等6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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