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張男不滿人妻女友分手,寫信向丈夫爆料婚外情
- 信中提及「她向我取精」,並附出遊照、對話紀錄等個資
- 張男將信件塞進女方丈夫機車置物箱
- 高雄地院依《個資法》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綜合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因不滿人妻女友小玉(化名)提議分手,竟撰寫信件向女方丈夫爆料兩人婚外情,信中露骨寫道「表哥你好,她向我取精,發生關係數次」,並附上女方出遊照片、LINE對話紀錄及消費發票等個人資料,於2024年12月底將信件塞進女方丈夫停放於林園區路旁的機車置物箱內。
女方丈夫發現信件後報警,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張男坦承犯行。法官認定其行為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中的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