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夫返家撞見妻子衣衫不整,小王躲在房內
- 垃圾桶內留有射精後衛生紙,人夫原提告性侵
- 妻子事後坦承外遇,檢方給予小王不起訴
- 人夫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判賠20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聞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強(化名)去年4月19日下午返家,發現妻子衣衫不整,進房查看時撞見施姓小王躲在房內,垃圾桶內留有對方射精後的衛生紙。阿強原以為妻子遭性侵而報警提告妨害性自主,事後妻子才坦承兩人為外遇關係,檢方因此給予小王不起訴處分。
阿強得知真相後心靈受創,經常做惡夢驚醒,並反覆與妻子爭吵離婚事宜,認為小王侵害其配偶權,向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審理期間,小王經合法通知未到場,亦未提出書狀陳述。
法官認定,小王明知阿強妻子有婚姻關係仍與之發生性行為,破壞阿強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情節重大,構成不法侵害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審酌阿強高職畢業、從事冷氣空調工作、月收入約5至7萬元,小王大學肄業、2024年度無所得等情狀,判決小王應賠償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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