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一名郭姓男子與前女友A女(化名小芸)分手後,自2024年7月下旬起,透過Instagram暱稱「Jxx lxx」的帳號,陸續將兩人交往期間拍攝的性愛影片及私密照片,傳送給A女當時的林姓男友觀看,時間長達1年多。林男發現後未中斷對話,持續與對方交談以確認身分,對方在對話中提及A女的英文名、感情關係及照片拍攝場景,並在被稱呼為「郭先生」時未否認,還回覆「謝謝」及「我有我難處」[2]。A女從林男處得知後,因部分影像僅郭男持有且未外流,直覺是前男友所為,報警處理。
郭男否認犯行,辯稱該IG帳號非其使用,手機曾送修及遭盜用,雲端可能遭異常登入。但法院調查發現,該帳號對A女的英文名、住家自拍場景、前後任男友等細節均相當熟悉,甚至持有郭男在峇里島為A女拍攝、從未外流的照片[2]。此外,郭男的社群帳號暱稱為「RxxKxx」,與「Jxx lxx」自稱英文名「Ray」吻合,且郭男已於2021年結婚,與帳號自稱已婚相符。A女提告後,郭男於2025年4月30日接受警詢,該IG帳號隨即於同年5月6日關閉,距首次警詢不到1週[2]。
法官認定,郭男同時觸犯無故以網路供人觀覽性影像罪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屬想像競合,從較重的個資法罪名論處。審酌郭男否認犯行、未道歉或賠償,犯後態度不佳,但考量其無前科、高職畢業、已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現任水族門市人員及負債300萬元等情狀,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相關性影像附著物均宣告沒收。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