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女離婚後登入前妻臉書,傳性愛錄音檔給前妻男友
- 另傳「再找我麻煩下一條就是殺人未遂」等恐嚇訊息
- 檢方認定僅傳一人不符散布要件,未起訴妨害秘密
- 曾女自白認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離婚登前妻臉書傳性愛聲檔 判刑2月
已沉寂1報告3篇3家追蹤自
同性婚姻妨害電腦使用恐嚇臉書高雄地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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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高雄一名曾姓女子與前妻離婚後,因不滿前妻與新男友交往,於去年4月9日利用先前得知的密碼,擅自登入前妻的兩個臉書帳號。她先將一段長約14分鐘的性愛錄音檔私訊傳給前妻的現任男友,再以前妻帳號傳送「再找我麻煩下一條就是殺人未遂」等恐嚇訊息,並在公開留言區發文威脅。
前妻發現後報警提告。曾女起初否認犯行,但檢方比對對話紀錄認定前妻事先不知情。檢方另針對散布性影像及妨害秘密部分,勘驗後認定錄音檔僅有單方呻吟聲、無具體性交畫面,且僅傳給特定一人,不符散布於公眾要件,此部分未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曾女自白認罪,法官依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