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男趁前女友熟睡偷拍性影像,事後傳給他人並恐嚇「仇人」
- 法院判偷拍及供人觀覽罪合併執行8月,得易科罰金24萬
- 另依恐嚇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
- 中時報導指A男將影像傳給前女友堂叔觀看[1]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中部一名男子A與B女原為同居男女朋友,2025年間A男趁B女熟睡時,以手機偷拍其性影像。約3個月後,他不僅將影像傳送給他人觀覽,更透過LINE向B女恫稱「妳現在是我的仇人了」、「我會讓他們都知道」,暗示將散播影像,B女心生畏懼報警。
A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未與B女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無故以他法供人觀覽性影像罪,分別判處3月、6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另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報導則指出,該案發生於苗栗,楊姓男子不僅將影像傳給前女友的堂叔觀看,還揚言繼續散布[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