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虐嬰案大逆轉,陳姓保母獲判無罪
- 台大醫院報告指出男嬰腦出血發生在送托前3天內
- 法官認定出血時間涵蓋父母照顧階段,無法證明保母施虐
- 男嬰送托僅6小時即出現異常,送醫後確診嚴重腦傷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宜蘭去年初發生4個月大男嬰遭虐致腦出血案,陳姓保母被檢方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法院一度羈押後以10萬元交保。近日宜蘭地方法院判決出現大逆轉,合議庭認定無證據證明保母施虐,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案發於去年1月中旬,男嬰父母週一上午將孩子送至陳姓保母家,午後男嬰出現失去意識、瞳孔放大等狀況,緊急送醫後轉診至台北榮總開顱。醫療團隊診斷有兒虐性腦部重創、硬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及腦部缺氧,導致嚴重認知與肢體障礙。
判決逆轉關鍵在於台大醫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的腦部出血時間精確推估,報告指出急性腦出血發生時間落在案發當天前算起的3天內。法官對照男嬰照顧時間,案發前兩天(週六、週日)至當天上午送托前,男嬰主要由父母照顧,送托僅短短6小時。合議庭認為出血時間涵蓋送托前3天,無法排除傷勢在父母照顧階段發生,基於無罪推定,判保母無罪。
據了解,陳姓保母為宜蘭縣登記合格保母,有加入公共托嬰中心,之前無不良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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