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一名5個月大女嬰「香香」,2024年7月5日上午由同棟大樓的張姓合格保母(52歲)托育,約2小時後即因意識喪失、全身癱軟送醫,診斷為右側急性硬膜下出血、腦腫、顱內壓升高,至今已進行5次開顱手術,被診斷為中度身心障礙,右側頭部明顯凹陷。
張姓保母供稱,女嬰是從高約40公分的沙發摔落至鋪有軟墊的地面。但檢方委託醫師鑑定發現,女嬰左側大腦有「慢性」硬膜下出血,推估是案發前10至14天造成,且醫學文獻指出嬰兒從150公分以下低處跌落造成嚴重腦傷機率不到百萬分之一,醫師也證稱40公分高摔至軟墊極難引發如此重傷。檢方另安排測謊,張女在「有無讓女嬰從高處掉落」呈現不實反應,但測謊結果依法不得作為有罪唯一證據。
檢方綜合事證,認為無法排除女嬰遭張姓保母以外第三人不當對待的可能,且張女案發後隨即聯繫家屬、無延誤就醫,因此對張女處分不起訴。女嬰家長不服,向台中高分檢提出再議,高分檢認定家屬所指臉部瘀傷可能為急救過程碰撞所致,駁回再議,不起訴確定。
家屬事後調卷發現,張姓保母曾有3次將幼童獨留在家中的違規紀錄,社會局證實張女因兩度獨留幼童被罰1萬5000元,目前已申請停托。家屬表示,保母家中無監視器導致缺乏直接證據,將提起自訴及民事訴訟,求償醫療費、精神撫慰金及未來照護費用,並呼籲推動修法強制居家保母托育環境加裝監視器[2][1]。記者多次致電張姓保母,至截稿前未獲回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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