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照保母讓5月大男嬰趴睡後下樓,37分鐘後發現已窒息
- 男嬰送醫搶救3天仍不治身亡
- 保母坦承犯行,與家屬達成400萬元和解
- 桃園地院判7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 若未履行賠償,檢方可聲請撤銷緩刑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桃園大園區蔡姓女子未領有保母技術證照,去年5月受託照顧一名5個月大何姓男嬰。去年5月9日晚間7時40分,蔡女讓男嬰在2樓嬰兒床趴睡後即下樓,37分鐘後返回查看,發現男嬰面部朝下陷入床墊、嘴唇發紫且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仍於5月12日下午不治。
檢方調查,蔡女明知男嬰無法自行坐起或移動,應採仰躺睡姿,卻疏於注意,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法院審理時,蔡女坦承犯行,並與男嬰父母達成調解,同意分期賠償400萬元,獲家屬原諒。
桃園地院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蔡女有期徒刑7月。法官考量蔡女犯後態度良好、有悔意,且前案執行完畢後5年內未再故意犯罪,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若蔡女未依調解內容履行且情節重大,檢察官可聲請撤銷緩刑,入監執行7月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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