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大男嬰入托2天後午睡時失去生命跡象,搶救3天不治
- 縣府初步調查疑有托育人員照顧疏失,已報請檢方偵辦
- 該托嬰中心過去無違規紀錄,最近兩次評鑑均獲優等
- 若查證屬實,托育人員及托嬰中心最高各可罰60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屏東縣一家私立托嬰中心發生3個月大男嬰死亡事件。該幼童於8月3日甫入托,5日下午午睡後被發現肢體發紺、無心跳,送醫時呈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經搶救仍於8日不治。
縣府社會處當日下午4時許接獲托嬰中心主動通報,隨即啟動行政調查與重大兒童保護機制,指派社工全程陪伴家屬,協助驗傷、訴訟及兒童保護事宜,縣長亦親自慰問家屬。初步調查疑有輪值托育人員照顧疏失,全案已報請檢方指揮偵辦,警方同步保全證據。
縣府表示,該托嬰中心於2005年合法立案,核定收托89人,現行師生比1:4,過去無違規紀錄,最近兩次評鑑(110年、113年)均獲「優等」。若偵查結果確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情事,將對托育人員處6萬至6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托嬰中心若涉同法第83條,最高可罰60萬元並命限期改善,情節重大者得命停辦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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