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私托3月大男嬰送托第3天死亡
- 縣府認定托育人員涉趴睡等嚴重疏失
- 托嬰中心遭罰60萬元、勒令停辦1年
- 3名托育人員各罰30至60萬元並公告姓名
- 停辦2個月後啟動,縣府每週稽查1次
- 縣府將一對一協助受託兒童轉托
- 全縣26家托嬰中心1個月內完成監視器抽查
- 11月完成監管雲系統,可隨時抽查監視畫面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屏東縣某私立托嬰中心8月5日發生3個月大男嬰送托第3天午睡後OHCA送醫不治事件。屏東縣政府19日召開行政裁罰審議委員會,認定該機構及托育人員涉有嚴重照顧疏失,依法從重處分。
縣府調查發現,3名直接照顧該男嬰的托育人員有諸多不當行為,包括讓未滿1歲兒童趴睡、讓不會手持奶瓶的幼兒自行吸奶、照顧區域長時間無托育人員在場等。其中1名托育人員處60萬元罰鍰、公告姓名,且30年內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另2名各處30萬元罰鍰、公告姓名,不得擔任期間15年。
托嬰中心因管理疏失,未落實督導糾正多人多項不當行為,遭裁罰60萬元、勒令停辦1年,並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相關機構及人員姓名待行政程序完成後,將公告於社會處官網。
因應停辦,縣府將於裁罰後2個月啟動停辦,期間每週稽查1次,並啟動受託兒童轉托協助專案,由社會處一對一聯繫所有受託兒童家長,依需求媒合鄰近合格托育資源。縣府另將提供機構內其他無違規事證從業人員心理諮商及就業輔導轉介。
縣府同步推動3項精進作為:1個月內完成全縣26家公私立托嬰中心監視器影像抽查;要求全縣托嬰中心定期將「監視器自主檢查表」報府備查;今年11月完成全縣托嬰中心監管雲畫面接收系統設置,建立常態化抽查機制。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