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首度預告「兒童托育服務實施準則」草案
- 兒童入睡後須定時檢視及確認狀況,首度入法
- 托育機構至少每季量測身高、體重及頭圍
- 餵藥限醫療機構開立藥品,不得侵入方式給藥
- 餐點須少油、少鹽、少糖,不得供應刺激性及油炸食物
- 草案預告60天,配合《兒童托育服務法》施行上路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報導)
衛生福利部昨(18日)首度預告「兒童托育服務實施準則」草案,將多項過去僅有衛教原則或行政要求的托育安全規範明確法制化,預告期60天至10月19日。此準則為落實今年5月8日總統公布的《兒童托育服務法》而制定,共計11條。
草案最受矚目的規範是要求保母及托育機構須依兒童年齡、生理發展及個別差異安排規律作息,並考量睡眠期間照顧風險較高,明文規定兒童入睡後須定時檢視及確認狀況。過去雖已有睡眠環境等安全要求,但「定時查看」為首次入法。
在兒童成長追蹤方面,草案訂出具體項目與頻率:托育機構至少每季須量測一次兒童身高、體重及頭圍,並將結果告知家長;居家保母則至少每季請家長提供兒童健康手冊,以了解孩子發展情形。
餵藥規範也進一步法制化,草案要求托育機構須訂定託藥措施,限餵醫療機構開立藥品,須核對藥品與藥袋、依標示方式使用且留下紀錄,且不得以侵入方式給藥。飲食方面,少油、少鹽、少糖原則明確納入準則,要求托育機構須每月公告餐點表,餐點應營養均衡、容易消化,並採少鹽、少油、少糖或不添加原則,且不得供應刺激性及油炸食物。
(新增公視新聞、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進一步說明,草案中「定時查看」的頻率應依嬰幼兒實際年齡而定,年齡愈小查看頻率愈高,對翻身動作尤應多加留意[2]。社家署長周道君則指出,嬰兒趴睡、側睡會增加窒息與猝死風險,建議托育人員讓嬰兒仰睡[1]。
環境安全方面,草案要求兒童使用空間與設施設備定期清潔消毒,檢查有無尖銳或鬆動處,清潔劑、殺蟲劑等危險物品須置於兒童無法碰觸之處,逃生動線不得堆積雜物[3][2]。個人用品及寢具應區隔放置[2]。衛生部分,若收托兒童罹患法定傳染病,托育人員除須通報外,應準備充足醫療急救用品[3]。
餵食規範新增細節:托育人員應以個人專屬奶瓶、水杯或餐具餵奶或供餐,以預防病原體透過唾液傳染[3][2]。
張美美強調,此準則為托嬰專業人員的規範,若未遵守且情節嚴重涉及兒少不當對待,可依母法《兒童托育服務法》視情節裁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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