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黃姓保母涉不當對待幼童,幼童全身多處瘀傷
- 保母停托期間仍違法收托,意圖規避檢查
- 縣府已廢止其保母登記,若虐童屬實最高罰60萬元
- 保母過去已有獨留幼童等違規紀錄,停托後仍每月訪視
- 縣府已協助家屬驗傷及訴訟事宜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屏東縣一名黃姓居家保母涉嫌不當對待幼童,家長發現孩子全身多處瘀傷後報案。縣府調查發現,該保母於2025年12月31日申請停止托育後,仍於今年3月違法收托一名幼童,意圖規避主管機關輔導與檢查。縣府已依《兒少法》廢止其保母登記,若虐童屬實,最高可裁罰60萬元並公布姓名。
縣府社會處表示,7月2日接獲通報後即刻啟動調查。黃姓保母2023年取得托育人員技術士證,2024年2月登記為在宅保母,托育年資1年10月,期間共收托10名兒童。因過往托育品質不佳且有獨留幼童等違規紀錄,曾遭限期改善及裁罰,停托後仍被列為加強訪視對象,每月至少訪視一次。
此次通報案童今年3月開始送托,7月被發現身上多處大小不等瘀傷。縣府已指派社工調查,並協助家屬驗傷與訴訟事宜,後續將持續追蹤兒童身心狀況及司法進度。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