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麻豆兩保母涉虐嬰致男嬰腦萎縮、視聽力受損
- 兩人共涉21起犯行,今年4月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
- 台南地院裁定自7月2日起延押2月並禁見通信
- 鄭女否認共犯及致重傷結果,張女坦承不諱
(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麻豆去年底發生虐嬰案,鄭姓、張姓居家托育人員涉嫌虐待11個月大男嬰,導致其腦部萎縮、視聽力嚴重受損,已達重傷害程度。兩人另涉對其他受托幼童不當對待,總計21起犯行,今年4月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移審後遭裁定羈押。
因羈押期將屆,台南地院提訊後認定仍有羈押必要,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鄭女坦承部分犯行,但否認與張女共犯及致重傷害結果;張女則全數坦承不諱。法院認為兩人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且兩人對犯行陳述有歧異,有串證之虞。
國民法官法庭已於5月進行第一次協商程序,預計7月進行第二次協商程序[1]。
(新增TVBS新聞、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補充案件細節:該居家托育場所共收托8名嬰幼兒,其中6名孩童家長已提告。受害最重的11個月大男嬰經診斷有創傷性腦損傷、左側硬腦膜下出血及水腫,出現偏癱、癲癇及視聽力受損,送醫後一度住進加護病房,目前仍持續治療中。鄭女曾就羈押裁定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但遭駁回。全案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中。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