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彩萱、劉若琳另涉傷害2名收托幼童,北院今開庭
- 林父證稱曾認為影片中行為不妥,但父親認為只是打鬧
- 林母因劉彩萱未告知帶小孩出遊而爭吵,憤而退出群組
- 劉若琳以布條綑綁潘童使其「蹲馬步」,且未勤換尿布致肛門潰爛
- 劉若琳放任林童以奶嘴繩勒蔡童脖子,並持手機錄影傳給家長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涉嫌虐死1歲男童「剴剴」的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二審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北檢另查出兩人涉傷害2名收托幼童,台北地院今(13日)開庭審理,傳喚受害林童的父母出庭作證。
起訴指出,劉彩萱自2023年4月起受託照顧6個月大的潘姓幼童,劉若琳則透過兒福聯盟媒介照顧1歲蔡姓男童,姊妹互相支援。同年9月,劉若琳放任1歲林童用腳抵住蔡童頭部、反覆拉扯奶嘴掛繩勒脖,並彈擊蔡童眼鼻臉部,蔡童大哭,劉若琳未制止,反以戲謔態度持手機錄影傳給林童家長。同年10月劉若琳住院期間,劉彩萱單獨照顧半歲潘童時,以布條將潘童雙手反綁於餐椅背上、雙腿綁在餐椅,使其「蹲馬步」動彈不得;且未勤換尿布,導致潘童肛門紅腫、水泡破皮潰爛。
林父今出庭證稱,兒子滿月後即交由劉若琳24小時全日托,每月保母費3萬元由住在台南的父親支付。他曾在群組看過劉若琳傳送的影片,當時曾向父親表示此舉會傷害其他小孩,但父親認為只是小孩間的打鬧而未追究。林父也承認,自己未親眼看過兒子與其他幼童的互動情形,且將孩子帶回家後,未見兒子有抓奶嘴繩的習慣。
林母則證稱,因劉彩萱未告知就將小孩帶往外縣市遊玩,兩人發生爭執,她認為「她們一直都沒有尊重我這個母親」,且托育費用由公公支付。她與劉姓姊妹相繼爭吵後,約於2023年7至9月間退出溝通群組;同年8、9月間,她趁送尿布、奶粉時想探望小孩,對方屢以洗澡等理由推託,因此很少見到孩子。林母曾傳訊息給劉若琳,稱不怕她們虐待小孩,「這樣剛好可以帶去看醫生」[1]。
劉若琳的律師辯稱,劉若琳傳送影片是應家屬要求回報特殊狀況,並以文字解釋這是小孩長大的正常現象,屬保母合理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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