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山居托中心社工林心慈涉偽造訪視紀錄,今遭北檢起訴
- 因在職進修無法按時訪視,將6/30、9/22訪視日期偽造為7/12、9/26
- 以舊照片充當新訪視照片,共涉及5名幼童紀錄造假
- 兒盟社工9/25拍到剴剴額頭大片瘀青,林女隔天訪視紀錄卻無記載
- 北市社會局比對資料發現矛盾後,2025年5月向北檢告發
- 檢方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請求分論併罰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TVBS新聞等6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26)日偵結,依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起訴文山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社工林心慈。林女涉嫌因在職進修等因素,未依規定時間訪視,卻偽造訪視紀錄日期,並以舊照片充數。
檢方調查,林心慈任職於承接北市社會局勞務採購的社團法人新北市大愛關懷協會,負責文山居托中心訪視業務。她於2023年6月30日、9月22日實際前往保母劉彩萱住處訪視,卻因在職進修,恐無法在規定的訪視月份及7天內上傳紀錄,遂將訪視日期偽造為2023年7月12日及9月26日,並製作不實的訪視紀錄表、交通費請領單等文件,上傳給不知情的黃姓督導核可。她還將6月30日及9月22日拍攝的照片,充作7月12日及9月26日的訪視照片使用,總計涉及包括剴剴在內共5名幼童的訪視紀錄造假。
此案因北市社會局與監察院調查剴剴案時,比對訪視資料發現矛盾而曝光。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於2023年9月25日訪視時,拍攝到剴剴額頭有大片瘀青;然而林心慈在隔天(26日)的訪視紀錄中,卻完全未記載任何傷勢。林女在社會局調查會議中堅稱有於9月26日訪視且未看到瘀青,但說詞與陳尚潔的紀錄及照片明顯不符。北市府於2025年5月7日召開違失研商會議後,認定有違常情,向北檢告發。
檢方認定,林心慈雖非公務員,僅屬行政助手,但其連續多次登載不實訪視紀錄並持以行使,涉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因各次犯意及行為互異,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分論併罰。檢方去年10月傳喚林心慈到案後,諭令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新增聯合報、中央社、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北市社會局今日表示,涉案訪視員林心慈已於事發後離職。社會局強調,不待司法結果,已於今年初訂定「北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人員公出訪視管理原則」,建立公出申請、打卡及抽案查核機制,要求督導定期勾稽公出單、出勤紀錄與訪視資料。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鄭瑞隆指出,受託單位製作假紀錄屬嚴重違規,政府可依行政契約進行懲處,輕則限期改善、扣違約金,重則終止合約。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