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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二審首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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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福聯盟剴剴案過失致死陳尚潔高等法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陳尚潔過失致死案二審今首度開庭,戴口罩帽子出庭不發一語
  • 庭外剴剴戰士高舉標語齊喊重判,現場一度推擠混亂[2]
  • 高院開庭前臨時公告改發旁聽證,外界揣測為維護秩序[1]
  • 一審認定陳尚潔具保證人地位,明知異狀仍偏信保母,判刑2年
  • 二審攻防聚焦保證人地位及陳尚潔是否認罪[1]
  •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已分別判無期、18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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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凌虐致死案,負責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下午首度開庭,陳尚潔在律師與法警保護下戴口罩、帽子出庭,全程不發一語。

庭外數十名「剴剴戰士」高舉「罪魁禍首」、「枉為人母」等標語,齊喊「重判陳尚潔」,現場一度出現推擠場面混亂[2]。高院在開庭前一天臨時公告改發旁聽證,外界揣測是為避免過多抗議民眾影響法庭秩序[1]。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陳尚潔負責剴剴收出養業務,具「保證人地位」,卻在3次訪視中明知剴剴出現不明瘀青、暴瘦、掉牙、神情畏懼等異狀,仍盲目偏信保母劉彩萱的卸責之詞,未依規定提高訪視頻率或通報,導致劉氏姊妹有恃無恐、升級凌虐犯行,剴剴最終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偽造文書部分則判無罪。

二審攻防焦點將集中於陳尚潔是否具保證人地位,以及她是否繼續堅持無罪答辯[1]。劉彩萱、劉若琳已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18年徒刑定讞。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檢方主張一審判2年過輕,上訴求更重刑度
  • 陳尚潔律師堅稱收出養社工無保證人地位,做無罪答辯
  • 法官諭知11月6日續行準備程序
  • 衛福部長石崇良公布4項改革方向,含司法對話、待遇調高、工作指引、法律諮詢
  • 社工司擬將民間社工年資晉階由七階擴大至十五階
  • 工會批評衛福部管理政策無助改善基層士氣,應先盤點職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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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公視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二審首開庭攻防聚焦刑度與保證人地位。檢方主張一審判2年「中度偏低」,與陳尚潔應負責任不相當,上訴求處更重刑度;陳尚潔律師則堅稱收出養社工非安置或兒少保護社工,原審擴大義務,做無罪答辯。法官諭知11月6日續行準備程序。

庭訊後,衛福部長石崇良公布4項改革方向:舉辦「社工司法對話論壇」、爭取危險加給與假日夜間出勤調高、訂定一致化工作指引、提供第一線社工法律諮詢協助。社工司司長楊雅嵐另指出,正盤點各領域社工法規及實務指引,擬劃定專業分工與職責界線;民間社工年資晉階規劃由現行七階擴大為十五階,年資每增一年月領增加1千元,盼提升資深社工薪資以留任人才。

台北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全程旁聽,認同陳尚潔律師主張,認為陳女已盡收出養社工義務,不應具保證人地位;並批評衛福部若僅推管理政策,對改善基層士氣無幫助,應優先盤點職業安全衛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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