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歲新手爸不耐未滿月兒哭鬧,揮拳重擊頭部並拋摔致死
- 男嬰因中樞神經衰竭不治
- 被告辯稱無經驗、無犯意,法院不予採信
- 宜蘭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全案可上訴
(綜合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宜蘭地方法院今日宣判一起虐嬰致死案,22歲男子因不耐未滿月親生兒子哭鬧,連續多日搖晃、拍打、摔床,最終揮拳重擊男嬰頭部並拋摔致死,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該男子與16歲女友在礁溪租屋同居,去年3月底產下一名男嬰。自同年4月7日起,男子因難耐新生兒哭鬧,多次劇烈搖晃、拍打男嬰,甚至將其摔至床上。4月14日晚間,男嬰因飢餓再度哭鬧,男子揮拳重擊男嬰後腦勺並拋摔至床上,導致男嬰蜘蛛膜下腔血腫、缺血缺氧性腦病變及顱內壓上升,隔日晚間因中樞神經衰竭不治。
審判期間,被告僅承認拍打搖晃,辯稱無傷害致死犯意,辯護律師以「年輕無經驗、僅構成過失致死」爭取減刑。但法醫解剖報告指出男嬰傷勢屬新鮮血液,為急性外力重創所致。合議庭認為,未滿月嬰兒頭部極度脆弱乃基本常識,被告明知仍施暴,客觀上可預見死亡結果,不予採信辯詞。法官審酌被告年輕無經驗、無前科且坦承部分行為,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處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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