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學界籲儘速通過政院版《無人載具特別條例》
- 呂宜諠:政院版需求明確,產業才敢投資
- 陳政宏籲放寬測試法規與港務限制
- 李東昇:補助審核偏學術,不符市場需求
- 陳炳輝:台灣可成無人機非紅供應鏈關鍵
- 湛翔智:水下獵雷載具開發1.2億元卻無訂單
無人載具公聽會 業者籲速通過政院版特別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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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3)日召開「如何藉由無人載具專法,強化國防自主促進國際合作發展本土產業」公聽會,產學界代表一致呼籲儘速通過行政院版《無人載具特別條例》,以明確需求帶動產業投資。
台翔航太代理總經理呂宜諠表示,政院版需求量及金額最明確,產業界才敢投資產線與人才,而非逐年逐案、每年擔心預算被刪凍,支持特別預算儘速啟動以取得錨定訂單。她指出,台灣無人機過去2年整機出口產值成長100倍以上,政府應趁勝追擊。她也建議國軍提出任務能力與性能指標,允許廠商在合約期間內依技術演進迭代升級,避免交付時規格落後;並參考美方採合格供應商名單加框架採購機制,資格審查一次到位,軟韌體升級採認證制,不用整案重驗。
台船董事長陳政宏支持政院版,但呼籲擴大無人載具發展範圍,將造船廠與飛機廠作為產業結合平台,串聯傳統機械、電機中小企業與半導體IC、新創及自動化軟體產業。他點出法規與場域不足,現行特定測試水域安全管理規範未納入軍事研發,場域深度廣度侷限,且港口法規不允許無人載具以遙控方式出港,只能用拖帶或旁繫,導致台船「魔鬼魚號」出海測試時仍須有人員在內,呼籲儘速修法。
洪笙科技總經理李東昇指出,政府研發補助有上限且審核教授居多,建議偏市場考量,降低新創申請意願;產品認證不符實際需求,建議建立符合市場需求的認證標準,並由政府協助保險機制。
台灣大學教授陳炳輝表示,烏克蘭新創公司願將經驗轉給台灣,台灣可提供晶片、動力系統、感測器等關鍵零組件,取代中國晶片,成為全球最重要的無人機非紅供應鏈國家。他反對國民黨團提案凍結經濟部統籌型計畫,稱若刪除,關鍵零組件補助經費將喪失。
知洋科技總經理湛翔智指出,公司耗資1.2億元開發台灣首部軍民通用水下獵雷載具,至今未獲訂單,業界最怕「先撐死再餓死」。他批評現行法規要求「先完成認證才能測試」的矛盾,呼籲政府採購導入實證計畫(POC)機制,避免國內新創「看得到吃不到」。湛翔智預告,11月2日將於台南安平港聯合台船、雷虎、知洋及國外大廠,舉辦國內首次無人船與水下載具聯合展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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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由時報、中央社、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民進黨高雄8位立委今(24)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朝野27日審查時支持政院版無人載具特別條例,並批評國民黨團先提案刪除後改凍結442億元統籌計畫,年底不解凍即實質刪除,打擊全台267家供應鏈[8][7]。
政院版立場對比
經濟部產發署副署長鄒宇新在公聽會強調,特別條例以國防採購為目的,產業發展是「附帶好處」,非主要目的[1]。國防部常務次長陳文星指出,2100億元經費將全數挹注國內,若改年度預算,以今年預算至今未過為例,廠商不敢投入;並主張由國防部任主管機關[1]。
學者夏光亞則質疑,一次買斷21萬架無人機及1300艘無人艇,後續維保如何支撐,且近期有三起採購案無法順利交貨[3]。黃介正認為應回歸常規預算逐年編列,保持多元市場彈性[3]。
業界具體建議
台翔呂宜諠提出四點建議:以「任務能力規格」取代「傳統品項規格」招標、採合格供應商名單加框架協議、分批滾動採購搭配戰備庫存輪替、建立第一線部隊常態回饋機制;並建議將反制無人載具系統納入同一籌獲架構[6]。她也指出,測試法規、場域與頻譜三項基礎建設決定迭代速度,現行反制系統無法合法測試,海上及夜間試飛走廊需常態化核准機制[6]。
台船董事長陳政宏說明,考量台灣海域海象較差,台船採用「三體船」設計提升耐波性;無人載具與潛艇不會互相取代,水下通訊與偵測效果遠不及水面,精確操控仍是一大挑戰[8]。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